常州市永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:常州市永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(包括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
项目地点: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312国道殷坂村
建设单位:常州市永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2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方式:黄永春 13914322433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常州市永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-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验收报告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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