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排污单位:
看这里!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时间又到了,你准备好了吗?
按照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在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”(http://permit.mee.gov.cn/)完成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。
执行报告的编制内容、编制要求已在排污许可证副本“环境管理要求”中载明,重点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季报、年报,简化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年报。
•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,应提交全年年报;
•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季度,应提交当季全季度报告。
请广大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认真落实。
那么,如何填报执行报告?保姆级教程来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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